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领事工作将服务更多海外游子。那么,提起中国领事工作,会想起什么?
什么是领事?
领事是由一国政府根据同另一国政府达成的协议,派驻对方国家的特定城市,在一定区域内保护本国国家和本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的政府代表
领事机构有哪些种类?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在实践中,各国基本不设立副领事馆。
什么是领馆辖区?
领馆辖区(也称领区)是指为领事机构执行领事职务而设定的区域。每个领事机构只能在其所管辖区内执行领事职权。这个辖区通常是两国在签署设立领事机构相关协议时确定的。
领事的职衔有哪些?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职衔包括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等。在中国具体实践中,对外委派的领事官员有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随员。
——领事职务简介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关系的发展
领事官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积极开展同领区内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和友好交往;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广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介绍本国在各方面的发展状况;采用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经济、贸易、科技、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并向本国政府报告。领事官员通过上述活动,增进本国与外国的相互了解,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的正当权益
公民享有本国领事保护的权利。当其正当权益如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受到侵犯,或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待遇时,领事官员有权向驻在国交涉,敦促对方依法公正、妥善处理等。本国公民若被逮捕、监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剥夺自由,有权要求会见领事官员或与之通讯。领事官员有权探视该公民。
颁发护照和签证
领事官员为本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身份证件。为前往或途经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签证。
担任民事登记员和公证人
领事官员在民事和司法方面的职务通常包括接受有关国籍问题的申请、登记本国公民的结婚等。领事官员为本国公民出具在本国境内外使用的文书。为本国公民和外国人认证驻在国有关当局所颁发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以便在使用时具有法律效力。
领事职务还包括
处理有关本国公民遗产的事务。转送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或执行嘱托调查书或代派遣国法院调查证据的委托书等。
关于船舶、飞机和火车的职务
领事官员对具有本国国籍的船舶、飞机和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行使监督和检查权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协助。特别是驻在国当局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应通知领事官员,以便实施领事保护。
领事官员除执行本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缔结的双边条约规定的领事职务外,还可执行本国授权而又不为驻在国反对的其它职务,以及在一定条件下承办外交事务,或代表第三国执行领事职务。
领事官员承担着许多政府部门的职责,因而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一国政府同居住在国外的本国公民的联系几乎都是通过领事官员进行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交往的日益扩大,领事职务的范围不断拓展,人们必然更广泛地、更频繁地接触到领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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